曲靖师范学院示范课、优质课、过关课实施办法
院教字[2003]67号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提高教学质量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使学校课程建设取得良好实效,确保本科教学质量,达到“培养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开展示范课、优质课、过关课的总体要求
1.开展示范课、优质课、过关课是课程建设的常规工作,各教学单位必须每学期都组织实施。
2.开展示范课、优质课、过关课教学的人选,主要在学校专兼职教师中确定。
3.示范课、优质课不得为教师首次讲授的课程。原则上示范课教师在高级职称教师中选定;优质课在中级职称教师中选定;初级职称的教师和新参加工作的教师必须通过过关课教学。
4.教师开展示范课、优质课、过关课,如达不到质量要求,应安排在下学期教学中重复进行。
5.示范课、优质课、过关课的组织实施,纳入个人和教学部门的教学业绩考核。
6.各教学单位在每学期第一周内,将本单位开展示范课、优质课、过关课的计划和组织安排报教务处,以便教务处安排相应的检查督导工作。
7.在示范课、优质课、过关课开展过程中,各教学单位要安排教师听课,观摩学习;课后应进行评议,以便教师改进教学。
8.每学期示范课、优质课、过关课活动结束后,教学单位要做出工作总结,收集并保存好相关材料,包括听课记录等。
9.如教学单位教师已全部开展过示范课、优质课、过关课教学活动,则启动新一轮示范课、优质课、过关课活动。
10.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示范课、优质课、过关课教学活动者,视其行为效果按学校教学行为规范的相关文件给予相应处罚。
二、示范课、优质课、过关课的界定及质量标准
1.示范课是指在教学过程中规范、完整,具有鲜明教学特色,教学效果优良的课程。在学生课堂教学评价中,示范课学生满意率应在95%以上。
2.优质课程是指在教学过程中规范、完整,教学效果良好的课程。在学生课堂教学评价中,示范课学生满意率应在90%以上。
3.过关课是指促使开课教师达到规范、完整地从事教学,获得良好教学效果的课程。过关课应达到下列要求:
(1)教学材料齐备。要有完整的教学大纲,有一套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和教学辅助材料,包括教学指导书、实验指导书、习题集、教学进度表、成绩考核要求等。
(2)教学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概念准确,条理清楚,重点突出,体系完整。
(3)教学中教态端庄、大方,使用普通话,板书规范,主动使用电教手段。
(4)注重教书育人,教学过程中认真管理学生,课堂秩序好,形成良好的课堂氛围。
(5)认真开展答疑和课外辅导,认真完成相关实验、课程设计等工作。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