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下学期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安排
2021-2022学年下学期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安排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2022年3月1日)的要求,请各位按照《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课程教学质量等级评价细则(暂行)》文件的安排,按时完成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相关工作:
1.请所有老师本周(3月20日)内完成《2021-2022下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听课安排》中相关信息的填写,以备后续工作的开展。
2.请本学期担教学任务的老师(尔雅通识课除外)根据本人承担课程的教学准备、课外指导、教学反思、课程建设等情况在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时(约第10周左右)提交《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标准(自评)》表,注意,每门课程提交一份。
3.请所有教师按照《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听课制度(试行)》要求,以及《2021-2022下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听课安排》表格中所听课程情况,完成本学期听课任务,要求:每门课程至少提供督导成员以外的4位同行教师的听课评价,并由听课教师将《曲靖师范学院听课评课记录表(同行)》于本学期15周之前提交至教务员处。
4.请本学期4位院级督导老师陈光学、魏生贤、曾秀花、刘涛按照任务分工完成本学期所有课程的听课评价,并于15周之前将评价结果提交至教务员处。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