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师范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靖师范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院教字[2016]71号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学科建设与课程建设成果的凝结与体现,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础。为贯彻《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云南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落实《曲靖师范学院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6-2020)》、《曲靖师范学院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实施方案(2015-2020)》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切实做好我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促进教材建设与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建设
(一)教材建设的思路
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密结合高等教育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形势,以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和目标定位为依据,以我校优势学科、品牌专业、教学改革研究成果为依托,以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本着有利于学科专业发展、有利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积极总结学校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通过各级规划教材的建设,锤炼精品,构建具有学科优势特色、适应人才培养需要的高质量特色教材;提高教材编写与选用质量;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与建设的过程管理;加大教材建设力度,加快学校教材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教材建设的基本原则
1.适应性原则
教材建设应从学校教学和学生学习实际出发,教材编写应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以培养“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具有创新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导向,本着有利于学科专业发展、有利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的原则,积极推进实验实践类教材的建设,为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创造条件。
2.坚持实施精品战略原则,抓好特色教材建设
学校重点支持建设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实验实践类教材;鼓励编写及时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的教材,特别是转型发展专业群及实践实训类教材;与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相匹配的教材;能体现学校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的教材,选择出版一批集中体现我校优势的特色教材,鼓励原来基础比较好的优秀教材锤炼精品,为我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发挥示范和推动作用。
3.坚持编、选相结合的原则
学校支持教师编写高质量优秀教材,鼓励选用优秀的高质量教材,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对于有适合本专业的高水平教材可供选用,用量小、版本多的教材,原则上不予立项。
4.坚持创新原则
教材建设应鼓励创新,避免重复建设。优先支持符合教学要求,反映学科专业最新成果,教学改革力度大,能够较好反映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与现有教材相比有明显特色的教材。
(三)教材建设的目标任务
1.加强教材建设,编写高质量的特色教材
鼓励教师积极承担特色教材的编写工作,十三五期间,学校每年立项建设10部特色教材,根据出版级别实行分级资助,争取每年推荐省部级以上奖励教材3部;到2020年,通过立项建设资助出版40部左右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材,力争有10部以上教材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2.规范教材选用制度,提高优秀教材选用率
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教材选用管理工作,要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内容新、质量高、声誉好,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能反映本学科专业最新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教材;积极选用最新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或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必修课程选用优秀教材的比率要达到80%以上。
3.加大学校优秀教材的评选力度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鼓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教师、专业带头人总结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成果”,编写高质量、高水平、有特色的精品教材和规划教材,学校定期对教材进行评优。凡我校教师主编,在教学中实际使用效果好,深受师生广泛好评,且已使用两届以上的教材均可参加优秀教材的评选,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优秀教材的评选。
(四)教材建设的基本要求
1.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各学院应遴选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学第一线教师担任主编。主编从担任本课程教学的教师中选择参编人员,按时组织完成编写任务,主编负责全书的统稿和书稿质量,并对编写工作的政治方向及教材质量全面负责。
2.为了保证教材质量,主编应具有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也可担任主编;具有讲师职称的教师担任主编的,须有两名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务者推荐,并有本学科三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治学态度严谨,参编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和写作能力,系统讲授本课程1次以上,且目前正从事课堂教学第一线工作。
3.教材建设要严把质量关,教材的编写要坚持对学生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鼓励创新,避免重复建设;强调精益求精,反对内容陈旧、雷同、质量不高、低水平教材的抄袭和重复编写。
4.编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出版法律法规,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杜绝任何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二、教材管理
(一)完善教材管理体制
完善和规范教材建设与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教材建设上,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委员会对教材建设工作的规划、咨询和指导;在教材管理上,进一步强化教材的选用和管理,确保教材选用质量和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二)自编教材管理
1.学校每年组织一次自编教材立项申报。教材主编须填写“曲靖师范学院自编教材立项申报表”及可行性论证报告,同时提交拟编写教材样稿。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
2.教务处对申报的自编教材进行汇总、初审,对未完成已承担的校级自编教材建设项目者不得申报新的教材建设项目。
3.教务处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对申报的自编教材进行审议,批准立项的自编教材由学校发文公布,并给予经费资助出版。由主编本人自行联系出版社出版。教材建设完成期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可延至二年。一年未完成建设的教材必须由主编提交延期申请报告,可推迟一年,两年内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取消自编教材立项资格。
4.自编教材出版后,由主编向教务处提交5本出版样书,凭出版社所开具的发票到教务处登记审核报账。对未通过批准立项的自编教材,学院不予资助。我校教师与外单位教师合编、第一主编不是我校教师的自编教材, 学校不予以资助。
5.为保证教材质量,校内教师自编教材必须是经过学校立项建设的教材或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方可选为教学用书,未经立项的教材不得随意进入课堂使用。
(三)教材征订
1.全校本科所用教材分春、秋两季征订。各学院根据《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结合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优先选订适合我校教学要求,并在最近三年内出版的优秀教材。
2.教材的选择由任课教师提出推荐备选教材;再由任课教师与教研室主任一起,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对可供选择的几种教材版本进行论证,集体研究提出唯一确定教材版本后,填写《教材选用审批表》;经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统一报送教务处。
3.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教学计划,认真选用需要使用的各类教材,并按要求认真填报各项表格。各学院要对订购教材严格把关,教材一经选定购入,必须按期使用,不得因教师更换等理由而拒用,造成浪费。如出现因计划不当造成教学事故,相关人员必须做出书面说明,并承担责任。
4.教务处对课程所在学院上报的教材使用计划进行审核后,向教材供应商提供《教材预订单》进行采购。
(四) 教材招标
1.教材招标每年五月进行,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通过曲靖市政府采购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中标单位必须具有图书销售的资质;有较高的信誉度、优惠后的价格最低、诚实守信、没有销售盗版教材的纪录,并具有“高等教育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等教材采购量较大的出版社的授权书或合作证明。
2.教材供应商中标并取得供应资格后,与学校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合同中明确对教材质量、供书时间、优惠折扣、违约责任等事项的要求,以彻底杜绝劣质、盗版教材,保障教材质量。教材供应商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供应教材,并按照合同规定的售后服务提供相应的服务。
(五)教材的采购与供应
1.由教务处向教材供应商提供《教材预订单》,供应商按照“教材预订单”的书目种类进行统一采购和供应,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直接向学生销售任何形式的教材。
2.教材供应商在每学期开课前两天集中售发教材,并保证课前到书率达98%以上。改订及追订教材保证在15日内到书,因招生计划和学生购买意愿等原因而产生的数量的增减变化,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六)教材收费
1.每学期开课前,教材供应商将“教材发放清单”发到各学院,明确每个班级所订购教材的原定价、折扣、实收价格及订购数量等信息。学生教材费用以招标合同中的折扣为准,招标所得折扣全部优惠给学生。
2.各学院根据“教材发放清单”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由班委统一收齐教材费用,到学校指定的地点购买教材,教材付款采取由供应商在学校指定的地点直接向学生售书,并按合同约定的折扣率收取书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代收学生教材费用。
3.教师用书以教学任务为依据,教师用书的发放分学期末和下学期开学初两次进行,教师用书费用由供应商直接和学院结算。
(七)教材评价
1.教学单位是教材选用的主体,各学院每学期利用教研室活动时间对所使用教材质量进行评价,研究现有教材内容体系,分析教材的特点及存在问题,为教材选用提供依据。
2.学校教师新编写教材使用后,要及时收集对新编教材质量的反馈意见,作为教材修订和参加评优的参考。
3.教务处每学期对各学院所选用教材的优秀率、选新率进行统计、公布,并作为对各学院教学工作绩效考核的参考。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作为教材建设与管理的决策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检查监督教材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审议教材立项,评选、推荐优秀教材,研究教材建设工作和制定相关政策等。教务处负责全校教材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对全校教材采购供应的过程管理,组织优秀教材的评选,自编教材的立项评审等工作。各教学单位负责本部门教材建设的具体管理工作,学院要依托自身的学科专业优势,从培养高素质人才和提高教学质量的角度出发,提高优秀教材选用比例,认真总结学科专业及教学改革成果,编写高水平有特色的教材。
2.设立专项经费保障教材建设
(1)学校设立专项经费对评审立项的自编教材的编写、出版工作给予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教材的出版。凡在国家重点出版社出版的教材资助经费1.5万元,在国家普通出版社出版教材资助经费1万元。
(2)学校对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教材或已经被国家、省部级立项的各类教材,给予经费方面的支持,国家级规划教材,学校按照上级部门下拨经费的1:1划拨配套经费;省级规划教材和精品教材,按上级部门下拨经费的1:0.5划拨配套经费;若无经费,学校按照同级项目经费给予资助。
3.建立优秀教材评选机制
学校每年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校内已出版的教材进行评审,对申报的自编教材能重点突出学科与专业建设的特色,反映课程建设结合行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果,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本科生教材,将推荐参加国家及云南省优秀教材、精品教材、规划教材的申报。“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规划教材”可优先申报“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精品教材”,作为申报云南省质量工程各项目的重要支撑条件予以认定。
4.建立激励机制、调动教师编写高质量精品教材的积极性
把教材建设作为专业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教材建设与教学改革及学科研究紧密结合起来,在教材编写中取得突出成绩,荣获相关奖励者,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成果奖励、绩效考评、岗位聘任、评选优秀教师等方面可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之一,以调动教师编写高质量精品教材的积极性。教材获得各级表彰奖励的,学校给予相应标准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