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2021年2019级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试行)

  •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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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师范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2021

2019级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曲靖师范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曲靖师范学院学分制改革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导小组

组长 李哲

副组长 徐坤

组员 时有明 许思贵 杨桃香 曾秀花 杨瑞明 张清清 邓倩

二、专业遵循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转出无限制、转入达条件;

3.尊重学生专业兴趣和志向;

4.兼顾专业培养规模和学术要求。

三、实施对象

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统考统招、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19级本科学生特招、定向培养、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除外)。

四、转出物电学院各专业基本条件

物电学院方无限制,学生只需达到接收学院的条件

五、转入物电学院各专业基本条件

1. 身心健康

2. 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

3. 在校期间无挂科现象

4. 在校期间没有转过专业

5. 理工科专业学生,且学分绩点达到2.5及以上

6. 有优异表现的特殊情况单独讨论

7. 向物电学院提交符合规定的转专业申请书和所需所有支撑材料。

六、实施步骤

  1. 第九周周五(430日),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根据个人情况和相应条件要求,填写《曲靖师范学院2019级学生转专业意愿汇总表》至学院教务办公室张清清处。

  2. 第十周周五(57日)前,学院向教务处提交《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转专业申报计划(2019级)》和《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2019级)》。

  3. 第十一周周五(514日)前,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校长审定,公布各学院计划接收名额和实施方案。

  4. 第十二周至十三周(517日至528日间),需转入物电学院各专业的学生(含院内互转)转专业申请书和含学分绩点的成绩单,并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理学楼2-432)邓倩老师处。

  5. 第十四周至第十五周(531日至611日),物电学院根据审核通过的转入学生的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并原则上根据排名情况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若绩点相同,比较其高等数学成绩),并将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公示栏和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6. 第十六周周五(618日)前,物电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名单并报教务处。

  7. 第十七周周五(625日)前,经教务处和学校审核批准后,教务处在其网站进行公示。

  8.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被批准转入物电学院所属专业的学生持《学生证》至物电学院教务办公室(理学楼2-432)邓倩老师处报到注册并进行选课。

此方案最终解释权归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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